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编号:
项目名称:某单位中药饮片、颗粒剂招标项目
项目编号:2024-JWGDYY-W1049
二、项目内容:某单位中药饮片、颗粒剂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可登录网站供应商报名系统(******/page_enter.html)进行报名,同时在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网站(******/)项目公告附件处获取本项目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12月16日9 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三、预算金额:人民币800万元
四、参加报价供应商资质要求(包组1、包组2):
1. 投标人应具备以下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供应商必须是成立三年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
(2)供******事务所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①同时提供a.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b.《基本存款账号信息》或《开户许可证》)。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投标文件格式附件3-5 供应商承诺声明)。
(5)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投标文件格式附件3-5 供应商承诺声明)。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6)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投标文件格式附件3-5 供应商承诺声明)。
2. 投标人企业必须是非外资企业、非外资控股企业、非外资参股企业、非有任何外资参股记录的企业。(含港、澳、台资,经国务院国资委相关职能部门证实,最终控制人为国有企业的除外)(提交承诺函原件)。
3. 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招标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报价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投标。
5. 投标人若为药品生产厂家,则须提供有效期内的《药品生产许可证》;投标人若为药品经销商,须提供有效期内的《药品经营许可证》(提供证书复印件)。
6. 投标人必须能够依法生产、经营,近三年(2021年1月1日以来)内无生产、销售假药、劣药违法违规行为(提交承诺函原件)。
7. 投标人在项目运营中须严格按照《药品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行业的各项规定(提交承诺函原件)。
五、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11月15日起至2024年11月22日。(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本项目仅接受网上报名,供应商可登录网站供应商报名系统(******/page_enter.html)进行供应商报名,办理步骤请点击系统内“供应商网上报名操作指南”。供应商于采购项目公告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在该系统内选择需要报名的项目公告,填写好报名表后即为报名成功。潜在投标人应在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网站(******/)项目公告附件处获取本项目招标文件。
方式:在线下载售价:¥0.0 元
六、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开始时间:2024年12月16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12月16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广州市越秀区越华路112号珠江国际大厦3楼。
开标时间:2024年12月16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广州市越秀区越华路112号珠江国际大厦3楼。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地址:李助理
联系方式:02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广州市越秀区越华路112号珠江国际大厦3楼
联系方式:02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邹工/陈工
联系方式:020-******/******(邮箱:******)
2024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