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嘉峪关市黑山湖采砂场环保设施竣工及调试日期的公示
根据国家生态环境部(原环保部)《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项目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竣工后,应公开竣工日期;并且对本项目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调试前,应公开调试的起止日期。因此,我公司对“嘉峪关市黑山湖采砂场”作出以下公示:
一、项目竣工时间和环保设施调试起止日期
1、竣工时间:2024年4月18日,主体工程及配套环保设施全部竣工。
2、环保设施调试起止时间:2024年4月18日-2024年5月18日。调试期间委托有资质的检测机构开展工程竣工环保验收监测报告工作。
3、项目基本情况:矿区面积为0.217km2,开采规模为5万m3/a(185m3/d),采用露天机械开采,配套建设办公生活区、排土场、化粪池、简易运输道路并洒水抑尘。
二、公众索取信息方式
公众可以在相关信息公开后,以电话、信函方式向建设单位咨询。
三、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嘉峪关市西北290度方向,直距12km
联系人:王厂长
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
2024年4月18日